12月30日,《山西省财政厅涉企合规指引清单(第一批)》发布,清单共4项内容,涉及政府采购1项:供应商应提供真实的投标材料。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业绩;提供虚假的资质、认证证书、检测检验报告、参数等证明文件;提供虚假承诺;虚假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

原文如下:
《山西省财政厅涉企合规指引清单(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服务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针对企业反馈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机关发现的合规风险点,围绕会计、政府采购领域编制了《山西省财政厅涉企合规指引清单(第一批)》,设置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合规建议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布,提前帮助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